工作制度
色色动漫 “教工小家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色色动漫 “教职工小家”(以下简称“小家”)固定资产的管理,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更好地服务全院教职工,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,结合本院实际,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固定资产,是指产权归学院所有,由“小家”管理和使用的,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(参照学校标准),或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,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。主要包括:
家具设备:如桌椅、沙发、书柜、茶几等。
电器设备:如电视机、空调、冰箱、微波炉、饮水机、音响设备等。
健身娱乐器材:如跑步机、健身器械、棋牌用具等。
其他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。
第三条 “小家”固定资产管理遵循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责任到人、物尽其用”的原则,确保资产配置合理、使用高效、处置规范。
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
第四条 学院工会(或指定的“小家”管理委员会)是“小家”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负责“小家”固定资产的统筹规划、购置审核、登记建账、调配使用、清查盘点及处置申报等工作。
制定并执行具体的资产使用与保管细则。
明确各项资产的责任保管人(或使用人),并督促其履行保管职责。
定期向学院报告资产状况,接受学院和学校的监督检查。
第五条 各资产责任保管人(通常为分工会委员或指定教职工)负责所分管资产的具体管理:
负责资产的日常保管、维护保养,确保资产完好。
监督资产的正确使用,制止违规行为。
办理资产的借用、归还登记手续。
发现资产损坏、丢失等情况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告。
第六条 全体教职工是“小家”资产的共同使用者,应自觉爱护资产,遵守管理规定,配合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。
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
第七条 “小家”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必要、实用、节俭的原则。购置计划需经学院工会或“小家”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,并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。凡纳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,需按规定程序办理。
第八条 资产购置后,应及时组织验收。验收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牵头,资产责任保管人及相关人员参与。验收内容包括:核对品名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格、技术资料等。验收合格后,方可办理入库及财务报销手续。
第九条 验收合格后,归口管理部门须及时将资产信息录入《色色动漫 教职工小家固定资产台账》,并制作、粘贴统一标识标签,做到“一物一卡一标签”,标签信息应清晰、牢固。
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
第十条 “小家”固定资产主要用于本院教职工的休息、学习、交流、娱乐等集体活动,原则上不对外借用。特殊情况需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。
第十一条 建立资产使用登记制度。对于可移动或易损的贵重资产(如专用器材、视听设备等),教职工借用时应进行登记,明确借用日期、事由、预计归还时间、借用人等信息,用毕及时归还并由管理人员查验。
第十二条 资产责任保管人应定期对分管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,保持资产的良好性能与清洁卫生。使用者应按照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资产,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拆改、移动位置。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,须报归口管理部门同意。
第十四条 “小家”内所有固定资产,任何个人不得占为私有或长期占用。调离本院或退休的教职工,应主动交清其保管或使用的“小家”资产。
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
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(包括报废、报损、调出、转让等),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。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资产状况提出申请,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,经学院审核后,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办理。
第十六条 对已达到使用年限、技术落后、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资产,可申请报废。报废资产应保持完整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零件。
第十七条 资产处置的残值收入,应按照学校财务规定上缴,用于“小家”的再建设与维护。
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报告
第十八条 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度。归口管理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清查,年终进行总盘,做到账、卡、物相符。
第十九条 清查中发现盘盈、盘亏、毁损、丢失等情况,应查明原因,分清责任,编制清查报告,提出处理意见,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调整账目。
第二十条 因管理不善、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资产丢失或严重损坏的,相关责任人应酌情予以赔偿。具体赔偿办法参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。
第二十一条 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(如每学年)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教职工代表汇报“小家”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情况,接受监督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由色色动漫 工会(或“小家”管理委员会)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未尽事宜,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